| 关于换发新版酒类批发许可证的通 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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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8-06 08:48 文章来源:邵阳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关于换发新版酒类批发许可证的
通 知
县内各酒类批发商:
为认真贯彻商务部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和《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》,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管理、规范酒类经营秩序,严厉打击无证批发酒类商品行为,根据最近省酒管稽查培训会议精神,即日起对全县原有酒类批发许可证更换新版许可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换证对象:凡2009年7月10日前办理了酒类批发许可证的酒类批企业。
二、换证时间:即日起至2009年9月1日。
三、需报送的材料:1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;2、工商营业执照;3、税务登记证;4、卫生许可证;5、经营场所和库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;6、酒类生产或批发企业的授权销售委托书;7、代理酒类品牌生产企业的酒类生产许可证(准产证)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卫生许可证、半年内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;8、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表。
上述材料除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表外,均为复印件,且须加盖经营企业印章。
四、换证程序:各酒类批发商务必将上述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到县酒管办,然后由县酒管办统一报市酒管办审核发证。
五、其他事项:凡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全部材料的,一律取消酒类批发资格,不予换发新证。
六、联系人:蒋昭玮。
二00九年八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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